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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口參展ATA單證冊
常見問答:
1、持證人為什么要核查海關在ATA單證冊存根上的簽注?
每次辦理ATA單證冊的報關手續時,海關需要在相應的憑證和存根上同時簽注,然后將憑證撕下留存。存根會保留在ATA單證冊內,并退還持證人。這其中的所有簽注內容都將被認作是正確的。如果事后發現有錯誤、不規范、不清楚的地方,除非持證人能提供足夠的證據證明是海關的問題,否則一切責任由持證人承擔。因此持證人一定要增強自我保護的意識,從辦理出口手續開始就要認真檢查海關在存根上對貨物項號、相關期限,海關關別、地點、日期、關員簽字、蓋章等項簽注內容是否正確,只有這樣才能避免事后引起爭議和索賠,也才能使ATA單證冊在商會順利核銷。
并且提交展覽品清單和展覽會證明材料,也可以在展覽品進境或者出境時,向主管地海關提交上述材料,辦理有關手續。對于申請海關派員監管的境內展覽會,辦展人、參展人應當在展覽品進境前向主管地海關提交有關材料,辦理海關手續。第十八條展覽會需要在我國境內兩個或者兩個以上關區內舉辦的。對于沒有向海關提供全程擔保的進境展覽品應當按照規定辦理轉關手續。第十九條下列在境內展覽會期間供消耗、散發的用品(以下簡稱“展覽用品”),由海關根據展覽會的性質、參展商的規模、觀眾人數等情況,對其數量和總值進行核定,在合理范圍內的,按照有關規定免征進口關稅和進口環節稅:(一)在展覽活動中的小件樣品,包括原裝進口的或者在展覽期間用進口的散裝原料制成的食品或者飲料的。
注意事項:
(1)確保申辦ATA單證冊項下的貨物為臨時進出口貨物,貨物能夠原狀復進口。
(2)ATA單證冊項下的暫準進出口貨物,持證人免填報關單,免向海關提供擔保,免納進出口關稅和其他由海關代征的稅費,免領進出口貨物許可證。但是ATA單證冊不能完全代替許可證和配額,如果進口國/地區要求(如日本、荷蘭、澳大利亞等國家),持證人應事先準備相關文件。
(3)ATA單證冊項下的暫準進出口貨物辦理出入境檢驗檢疫報檢手續時,允許持證人或其授權代表持ATA單證冊作為證明文件報檢,并且其項下貨物免于3C
認證和品質檢驗。但是涉及動植物及其產品檢疫(檢驗檢疫類別為P或Q)的,應按相關規定提交當地檢驗檢疫局實施檢疫。
(4)在個別國家/地區(如俄羅斯), 只有指定的海關才能接受ATA單證冊,持證人應預先通過客戶或國外貨運代理確認擬通關的海關是否受理ATA單證冊業務。
墨西哥測試車輛ATA單證冊辦理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