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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用氧氣純度標準:
國家強制性標準 醫用氧的濃度定為≥99.5% 無雜質和水份
其他0.5以下為其他氣體
濫用氧氣也就是人體內氧含量提高,紅細胞仍然在高效率高質量的運送氧,這樣就會“醉氧”了。 癥狀和缺氧非常相似,頭痛,乏力,納差
早產兒童使用會導致失明
氧氣治療
氧療的目的在于提高動脈血氧分壓、氧飽和度及氧含量以糾正低氧血癥,確保對組織的氧供應,達到緩解組織缺氧的目的。氧氣如同藥物一樣應正確應用。氧療有明確的指征,有其流量,并應通過臨床觀察及實驗室檢查幫助估計適當的流量。
氧療的指證
(一)心臟、呼吸驟停 任何原因引起的心臟停搏或呼吸驟停者,在進行復蘇時應立即氧療。但應注意,如患者無呼吸,可用簡易呼吸器,或氣管插管可用呼吸器或麻醉機加壓給氧。
(二)低氧血癥 無論其基礎疾病是哪一種,均為氧療的指證。從氧解離曲線來看,PaO2低于8.0kPa(60mmHg),提示已處于失償邊緣,PaO2稍再下降會產生氧飽和度的明顯下降。按血氣分析,低氧血癥分為兩種。①低氧血癥伴高碳酸血癥:通氣不足所致的缺氧,伴有二氧化碳潴留,氧療可糾正低氧血癥,但無助于二氧化碳排出,如應用不當,反可加重二氧化碳潴留。②單純低氧血癥:一般為彌散功能障礙和通氣/血流比例失調所致。彌散功能障礙,通過提高吸入氧濃度,可較滿意地糾正低氧血癥,但通氣/血流比例失調而產生的肺內分流,氧療并不理想,因為氧療對無通氣的肺泡所產生的動靜脈分流無幫助。
(三)組織缺氧 心輸出量下降、急性心肌梗死、貧血時,可能并無明顯的低氧血癥,但組織可有缺氧。這時測定混合靜脈血的PO2可作為組織氧合指標。氧療有效時組織缺氧改善,混合靜脈血的PO2可達4.67kPa(35mmHg)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