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濟南“一企一技術”企業申報條件
“一企一技術”創新企業 首批時間:2012年2月3日
“一企一技術”創新企業是指能明顯改善現有產品的外觀、性能、質量、壽命、節能、環保、安全
等指標,提高市場占有率和經濟效益,在技術或工藝控制等方面具有專有技術和技術秘密的企業。
上報材料應提供相關行業檢測報告或省級科技部門鑒定等有關文件。每市限報4家。
一、認定條件
推薦上報的省級“一企一技術”研發中心和創新企業,必須是市級“一企一技術”研發中心和創新
企業(附各市認定文件)
1、產品在生產、制造、加工、質量把關和降低消耗、成本等方面具有專有、獨特的技術或
人才。其專有技術表現為產品在同類同型號產品市場上的占有率或賣價,產品市場占有份額須達到
前三名、批量賣價最高的、質量最好、壽命最長或消耗最低的方能認定為專有技術。
2、企業獲得國家專利局受理并授權的實用、發明專利技術每年達到5件,前三年已累計達
到15件(其中發明專利超過5項)、且專利技術已在產品中應用。
3、生產技術是省內同行業內獨有、獨創的具有自主知識產權的技術;包括引進后消化吸收
的技術。
4、研發中心在企業為獨立或單設,具有研發設施、設備儀器和人才,研發成果已通過省級
以上科技部門鑒定、并轉化為生產。
5、申報的企業必須是按國家屆時劃型標準界定為中小型企業的公司法人企業,且未被其他
部門認定或命名為技術中心。
6、第五項認定條件必須具備,達到前四項條件中的一項即可具備申報資格。
2017年:研發中心申報條件修訂如下:
1、產品在生產、制造、加工、質量把關和降低消耗、降低成本等方面具有專有、獨特的技術。其
專有技術表現為產品在同類同型號產品市場上的占有率位居全省前三位或全國前五位,批量賣價最
高、質量最好、壽命最長或消耗最低的方能認定為專有技術。
2、企業獲得國家專利局授權的發明專利技術2項(含)以上,擁有1項發明專利以上且主持或參與制
訂國家、行業和地方標準,專利技術已在產品中應用。
3、生產技術是省內同行業內獨有、獨創的具有自主知識產權且轉化為生產的技術;包括引進后消化
吸收的技術。
4、研發中心在企業為獨立或單設,具有固定的研發設施、設備儀器、研發投入和人才隊伍。
5、申報的企業必須是按國家劃型標準界定為中小微型企業的公司法人企業且在我省登記注冊。
6、申報企業須同時具備第四、第五條申報條件和前3項申報條件中一項。
2014年:擴大認定范圍,增加對農業科技型企業和現代服務企業的認定。農業科技型企業是指在現
代農業產業領域,持續進行研究開發與技術成果轉化,擁有核心自主知識產權,對提升現代農業特
色產業水平,具有示范帶動作用的企業(包括:種植業、養殖業、種子、種苗等)。現代服務業是指
高人力資本、高技術含量,高附加值的新興業態(包括:金融、物流、軟件開發、信息咨詢、電子
商務、技術服務等生產和生活服務企業)。上述企業具有自主知識產權(如著作權),具有較顯著技
術水平或服務特色的,可以推薦并認定為“一企一技術”研發中心或創新企業。
二、申報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