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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應唐山,保定,廊坊等地河北閉水試驗氣囊
閉水試驗施工注意事項:
一、主要材料及設備要求
梯子1部,用于檢查井段的水位下降情況;
鐵桶1只(帶度量衡的),主要用于補水用;
潛水泵,設備功率1.5KW,2臺,配備膠管D100 50米,主要用于閉水試驗期間抽水用;
試驗用水若干。
二、閉水試驗應具備的條件
(1)管道及檢查井外觀質量已檢查合格;
(2)管道還土且溝槽無積水;
(3)全部預留孔洞封堵不得漏水;
(4)管道兩端堵板承載力經核算并不大于水壓力;除預留進出水管外,應封堵堅固不得漏水;
(5)現場三通一平工作已完成,并設置了排水溝。
(6)各種設備已購置,材料已備齊,并已加工和配套完成。
(7)試驗井段井口腳手架已搭設完畢,并符合安全規定。
三、閉水試驗程序:
施工準備——清理檢查管內壁——堵管口——井段灌注水——浸泡24小時——檢查管外壁及接口滲水情況——補水測量滲水量——檢查驗收——抽水回填土方
四、閉水試驗的方法
排水管道作閉水試驗,宜從上游往下游進行分段試驗,上游段試驗完畢,可往下游段倒水,以節約用水。排水管道閉水試驗裝置。
(1)試驗分段
試驗管段應按井距分割,長度不應大于1Km,帶井試驗。
(2)試驗水頭
試驗水頭應符合下列規定:
1)試驗段上游設計水頭不超過管頂內壁時,試驗水頭從試驗段管頂內壁加2m計;
2)試驗段上游設計水頭超過管頂內壁時,試驗水頭以試驗段游設計水頭加2m計;
3)當計算出的試驗水頭超過上游檢查井井口時,試驗水頭以上游檢查井井口為準。
(3)試驗步驟
1)將段管道兩端的口封堵,管堵如用磚砌,必須養護3-4d達到一定強度后,再向閉水段的檢查井注水。
2)試驗管段灌滿水后浸泡時間不小于24h,使管道充分浸透。
3)當試驗水頭達到規定水頭開始計時,觀察管道的滲水量,直至觀測結束時,應不斷向試驗管段內補水,保持試驗水頭恒定。滲水量的觀測時間不得小于30min。
五、滲水量的計算
實測滲水量的計算
Q=W/T*L
式中:Q——測滲水量(L/(min.m))
W——補水量(L)
T——實測滲水量觀測時間(min)
L——試驗管段長度(m)
六、閉水試驗標準
(1)排水管道閉水試驗允許滲水量應符合下表的規定。(省略)
(2)管道大于表的規定,應小于或等于按下式計算的滲水量;
Q=1.25D
式中:Q——允許滲水量[m3/(24.km)];
D——管道內徑(mm)。
(3)異型截面管道的允許滲水量可按周長折算為圓形管道計算。
(4)在水源缺乏的地區,當管徑大于700時,按井段抽驗1/3。
七、驗收
管道工程大都是地下工程,施工中需要進行隱蔽工程的中間驗收,施工完畢要進行竣工驗收。
閉水試驗是對管道進行水密性試驗的檢查驗收。
試驗表格為:管道的水壓試驗或閉水試驗記錄。
八、安全
(1)做好安全技術交底,嚴格執行安全技術操作規程,嚴禁違章指揮違章操作。
(2)施工范圍內的過路口,以及溝、槽等危險部位,必須設置護欄,加蓋等防護措施,并設置警示標志,夜晚要掛紅燈。
(3)各機電設備應由專人看管,電氣必須一機一閘,嚴格接地、接零和按漏電保護器,水泵和部件檢修時必須切斷電源,嚴禁帶電作業。
(4)上下溝槽要用梯子,梯子要堅固放穩
(5)對管道進行水壓閉氣時,要告訴民工不要敲擊管道,以免出現管道爆裂傷人。
(6)對井內水位進行檢測時,上下井注意安全。
九、施工注意事項
(1)滲水量試驗是對排水管道施工質量總檢驗的重要環節之一,必須引起足夠的重視。滲水量的合格與否與施工過程中每一工序都有一定關系。
(2)加強試驗前對檢查井、管道、支管連接處的全面檢查和整修。
(3)試驗合格后,所堵管道口要在全線完工前打開,避免留下隱患。
(4)試驗過程中,如遇較大面積的滲水或漏水,應及時將管內水抽出,進行處理,待處理強度達到要求時,再次灌水試驗,直至合格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