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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慶生態保護區標樁廠家/水源標志樁規格
重慶生態保護區標樁廠家/水源標志樁規格
標志樁管材經過高溫拉擠一次成型,表面光滑亮麗,玻璃纖維的紋路整齊美觀。
1.材質:采用化工復合材料無堿纖維,拉擠管材,抗沖擊力強,撞擊不變型有很高的拉伸強度,彎曲強度和沖擊韌性
2.高強度玻璃纖維復合材料模壓制作,無回收價值,防盜
3.表面文字用特種絲網印刷技術或雕刻機雕刻,一次性著色固化成型
4.顏色艷麗、抗老化、強度高,壯體文字采用戶外專用油墨印制,桿的速度快,使用時間長,不褪色、不掉色
(4)工藝:模壓、拉擠、手糊。
模壓加工工藝:機器模壓。立柱為玻璃鋼材質,字跡為進口油墨,絲網印刷技術,字跡可保持20年之久,工期快。是現在用途最廣的工藝和材質。
拉擠加工工藝:與玻璃鋼標志樁的工藝相同,都是經過樹脂和玻璃纖維高溫拉擠成型。此類的標志牌是中石油管道局招標項目的指定產品。
可做成單立柱或雙立柱,寬度不能變長度刻根據客戶要求定做。
手糊加工工藝:通過人工用樹脂和玻璃纖維絲纖,維布一層一層糊起來的板才,通過裁剪、粘接做成標志牌。主要適用范圍:特殊規格或異性標牌,數量不多的情況下,選擇此類標牌。
跨市、縣飲用水源保護區的劃定,由相關市、縣人民政府協商提出劃定方案,由地級以上市人民政府報省人民政府批準;協商不成的,由省人民政府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會同有關行政主管部門和相關市、縣人民政府提出劃定方案,由省人民政府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報省人民政府批準。
第十五條 飲用水地表水源保護區內禁止建設下列項目:
(一)新建、擴建排放含有持久性有機污染物和含汞、鎘、鉛、砷、鉻等污染物的項目;
(二)設置排污口;
(三)設置油類及其他有毒有害物品的儲存罐、倉庫、堆棧、油氣管道和廢棄物回收場、加工場;
(四)設置占用河面、湖面等飲用水源水體或者直接向河面、湖面等水體排放污染物的餐飲、娛樂設施;
(五)設置畜禽養殖場、養殖小區;
(六)其他污染水源的項目。
第十六條 飲用水地表水源保護區內禁止下列行為:
(一)排放、傾倒、堆放、填埋、焚燒劇毒物品、放射性物質以及油類、酸堿類物質、工業廢渣、生活垃圾、醫療廢物、糞便及其他廢棄物;
(二)從事船舶制造、修理、拆解作業;
(三)利用碼頭等設施裝卸油類、垃圾、糞便、煤、有毒有害物品;
(四)運輸劇毒物品的車輛通行;
(五)使用劇毒和高殘留農藥;
(六)破壞水環境生態平衡、水源涵養林、護岸林、與水源保護相關的植被的活動;
(七)使用炸藥、有毒物品捕殺水生動物;
(八)開山采石和非疏浚性采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