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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合理利用土體的自穩能力,將土體作為支護結構不可分割的部分,結構合理;
(2)結構輕型,柔性大,有良好的抗震性和延性,破壞前有變形發展過程。1989 年美國加州7.1 級地震中,震區內有8 個土釘墻結構估計遭到約0.4g 水平地震加速度作用,均未出現任何損害跡象,其中3 個位于震中33km 范圍內。2008 年5 月12 日四川汶川8.0 級大地震中,據調查發現,路塹或路堤采用土釘或錨桿結構支護的道路尚保持通車能力,土釘或錨桿支護結構基本沒有破壞或輕微破壞,其抗震性能遠遠高于其它支護結構;
(3)密封性好,完全將土坡表面覆蓋,沒有裸露土方,阻止或限制了地下水從邊坡表面滲出,防止了水土流失及雨水、地下水對邊坡的沖刷侵蝕;
(4)土釘數量眾多靠群體作用,即便個別土釘有質量問題或失效對整體影響不大。有研究表明:當某條土釘失效時,其周邊土釘中,上排及同排的土釘分擔了較大的荷載;
(5)施工所需場地小,移動靈活,支護結構基本不單獨占用空間,能貼近已有建筑物開挖,這是樁、墻等支護難以做到的,故在施工場地狹小、建筑距離近、大型護坡施工設備沒有足夠工作面等情況下,顯示出獨特的優越性;
(6)施工速度快。土釘墻隨土方開挖施工,分層分段進行,與土方開挖基本能同步,不需養護或單獨占用施工工期,故多數情況下施工速度較其它支護結構快;
(7)施工設備及工藝簡單,不需要復雜的技術和大型機具,施工對周圍環境干擾小;
(8)由于孔徑小,與樁等施工方法相比,穿透卵石、漂石及填石層的能力更強一些;且施工方便靈活,開挖面形狀不規則、坡面傾斜等情況下施工不受影響;
(9)邊開挖邊支護便于信息化施工,能夠根據現場監測數據及開挖暴露的地質條件及時調整土釘參數,一旦發現異常或實際地質條件與原勘察報告不符時能及時相應調整設計參數,避免出現大的事故,從而提高了工程的安全可靠性;
(10)材料用量及工程量較少,工程造價較低。據國內外資料分析,土釘墻工程造價比其它類型支擋結構一般低1/3~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