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對樣品均質材料如何確認?
一般情況下,對于原材料,如聚合物材料(未經表面處理)、金屬材料(未經表面處理)、輔材(焊錫、助焊劑、粘合劑、墨水、涂料)等,均視為均質材料,可以直接提交檢測。經表面處理的材料的拆分可以咨詢CEST專業技術人員。
注意特殊規定:
(一)有關重量的特殊規定:當拆分對象難以進一步拆分且重量≤10mg 時,不必拆分,作為非均質檢測單元,直接提交檢測。
(二)體積特殊規定:當拆分對象難以進一步拆分且體積≤1.2mm3 時,不必拆分,可以整體制樣(如:0805類貼片類元件2.0×1.2×0.5mm的元件不必拆分)作為非均質檢測單元,直接提交檢測。
(三)表面涂層、表面鍍層的規定:表面處理層應盡量與本體分離(如涂層);對于確實無法分離的(如鍍層),可對表面處理層進行初篩(如使用X 射線熒光光譜儀(XRF)等手段),篩選合格則不拆分;篩選不合格,可使用非機械方法分離(如使用能溶解表面處理層而不能溶解本體材料的化溶液學溶解提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