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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分原則中,關于涂層和鍍層如何規定?
表面處理層應盡量與本體分離(如涂層);對于確實無法分離的(如鍍層),可對表面處理層進行初篩(如使用X 射線熒光光譜儀(XRF)等手段),篩選合格則不拆分;篩選不合格,可使用非機械方法分離(如使用能溶解表面處理層而不能溶解本體材料的化學溶液溶解提取)。在滿足檢測結果有效性的前提下,對于經拆分后無法滿足檢測需求量時,可采取適當歸類,一同制樣,直接提交檢測。
樣品拆分的具體步驟如何進行?
按以下步驟拆分:由大到小、由外到里、先易后難最后判斷是否符合檢測單元的要求。樣品拆分的過程示意圖如下:
樣品拆分的具體方法如何實施?
(一)整機的拆分;對于具有能單獨實現某些功能的整機類電子電氣產品,首先將其拆分為模塊、部件等。
(二)模塊、部件的拆分;對于由一個以上的元器件或機械零件構成的模塊或部件類電子電氣產品、裝置等,首先將其拆分成元器件等,再按照5.3 要求進一步拆分為均質材料檢測單元。
(三)元器件拆分;對于具有某種電子功能的元器件類產品,將其進一步拆分成均質材料檢測單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