輔料總體要求(適用于貼邊、鑲邊、搭扣、紐扣、按扣、繩帶、邊材、橡筋帶和橡筋繩、繡花線、鎖扣系統、帽子緞帶、蕾絲花邊、里布、嵌飾、內貼、標嘜、襯材、口袋、縫貼、縫紉線、肩墊、拉鏈和其他未具體列出的輔料)
允許
天然原料,包括生物原料[諸如(有機)天然纖維、木材、皮、角、骨和殼]和非生物原料(諸
如礦物、金屬和石材]。
- 再生原料和合成原料
禁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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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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碳纖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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銀(加工處理的長絲)纖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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鉻(如:作為金屬件或用于皮革鞣制,但不銹鋼允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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鎳(如:作為金屬件,但不銹鋼允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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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于受危脅動物、植物和木材的原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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氯化塑料(如:PV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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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輔料的原料必須滿足第2.4.16 節所列的相關殘留物限量值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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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料、填充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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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使用紡織纖維,則采用第2.2.1 節或2.2.2 節的規定(因纖維填充物不作為輔料來考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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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使用非紡織原料,則只有天然原料方可允許。天然原料必須是來源于通過了適用該種所用原料認證的有機認證(有機轉換)生產(如:諸如植物原料斯佩耳特小麥或動物原料羽毛)。用作填充或填料的乳膠泡沫可來自于經可持續森林管理原則認證的有機(轉換)橡膠或乳膠。
承料和架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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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用“原料總體要求”一欄的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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床墊所用的膠乳泡沫必須是來源于可持續森林管理原則符合性驗證程序認證的有機認證(轉換)膠乳。床墊中不允許使用聚氨酯泡沫。
防滑地墊
所使用的背襯材料必須是經過認證的天然原料并滿足GOTS 標準2.3 的要求。無機材料(如白
云石)可與該背襯材料一起使用,只要其實天然原料并并滿足GOTS 標準2.3 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