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GMP標準介紹
GMP是英文單詞Good Manufacturing Practices的縮寫,它最初是由美國坦普爾大學6名教授編寫制訂,20世紀60-70年代的歐美發達國家以法令形式加以頒布, 要求制藥企業廣泛采用。中國自1988年正式推廣GMP標準以來,先后于1992年和1998年進行了兩次修訂。
GMP要求在機構、人員、廠房、設施設備、衛生、驗證、文件、生產管理、質量管理、產品銷售與回收、投訴與不良反應報告、自檢等方面都必須制訂系統的、規范化的規程,通過執行這一系列的規程,藉以達到一個共同的目的:
防止不同藥物或其成份之間發生混雜;
防止由其它藥物或其它物質帶來的交叉污染;防止差錯與計量傳遞和信息傳遞失真;
防止遺漏任何生和檢驗步驟的事故發生;
防止任意操作及不執行標準與低限投料等違章違法事故發生;
制訂和實施GMP的主要目的是為了保護消費者的利益,保證人們用藥安全有效;同時也是為了保護藥品生產企業,使企業有法可依、有章可循; 另外,實施GMP是和法律賦予制藥行業的責任,并且也是中國加入WTO之后,實行藥品質量保證制度的需要----因為藥品生產企業若未通過GMP認證,就可能被拒之于國際貿易的技術壁壘之外。
由此可見,GMP的推行不僅是藥品生產企業對人民用藥安全有效高度負責精神的具體體現,是企業的重要象征,也是企業和產品競爭力的重要保證,是與國際標準接軌,使醫藥產品進入國際市場的先決條件。因此可以說,實施GMP標準是藥品生產企業生存和發展的基礎,通過GMP認證是產品通向世界的"準入證"。
了解更多GMP認證標準,GMP認證要求,GMP認證難點,GMP審核清單,GMP認證清單,GMP認證全套資料,GMP認證文件,GMP認證注意點,GMP認證相關內容請聯系凱冠。
GMP認證十項基本原則
GMP認證十項基本原則
1. 明確各崗位人員的工作職責。
2. 在廠房、設施和設備的設計、建造過程中,充分考慮生產能力、產品質量和員工的身心健康。
3. 對廠房、設施和設備進行適當的維護,以保證始終處于良好的狀態。
4. 將清潔工作作為日常的習慣,防止產品污染。
5. 開展驗證工作,證明系統的有效性、正確性和可靠性。
6. 起草詳細的規程,為取得始終如一的結果提供準確的行為指導。
7. 認真遵守批準的書面規程,防止污染、混淆和差錯。
8. 對操作或工作及時、準確地記錄歸檔,以保證可追溯性,符合GMP要求。
9. 通過控制與產品有關的各個階段,將質量建立在產品生產過程中。
10. 定期進行有計劃的自檢。
了解更多GMP認證標準,GMP認證要求,GMP認證難點,GMP審核清單,GMP認證清單,GMP認證全套資料,GMP認證文件,GMP認證注意點,GMP認證相關內容請聯系凱冠。
新華社北京1月8日電(記者 胡浩)記者8日從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新聞發布會上了解到,為鼓勵和引導藥品生產企業盡快達到新修訂的藥品生產質量管理規范(GMP)認證標準,國家食品藥品監管局、國家發改委、工業和信息化部、衛生部等四部委聯合下發通知,推出了涉及兼并重組、認證檢查、審評審批、委托生產、價格調整、招標采購和技術改造等七個方面的鼓勵措施。
國家食品藥品監管局藥品安全監管司司長李國慶介紹,于2011年3月開始正式實施的新版藥品GMP參照國際標準,提高了對國內藥品生產企業特別是無菌制劑的生產要求,全國5000多家制藥企業均需按照要求進行整改。按照規定,血液制品、疫苗、等無菌藥品生產企業應在2013年12月31日前達到新版藥品GMP要求,否則一律停產。
四部委通知提出,鼓勵藥品生產向優勢企業集中,并鼓勵優勢企業盡快通過認證。支持企業開展兼并重組、資源整合,實現規模化、集約化經營,提高產業集中度。對已經通過世界衛生組織或藥品檢查國際公約組織成員單位藥品GMP認證檢查的生產線,藥監部門復核認為符合我國新修訂藥品GMP要求后,可予直接通過認證。
通知明確,藥品生產企業未在規定期限內通過新修訂GMP認證的,監管部門將暫停其相應劑型的藥品注冊審評審批。等無菌藥品生產企業自2014年1月1日起、其他類別藥品生產企業自2016年1月1日起,如不能提交相應劑型的新修訂藥品GMP認證,不受理其新申報生產的注冊申請,已經受理的此類申請暫停審評審批。
通知還提出,將嚴格藥品委托生產資質審查和審批,充分發揮價格杠桿作用,實行藥品集中采購優惠政策,支持企業藥品GMP改造項目。
以上消息轉自《今日中國》
了解更多GMP認證標準,GMP認證要求,GMP認證難點,GMP審核清單,GMP認證清單,GMP認證全套資料,GMP認證文件,GMP認證注意點,GMP認證相關內容請聯系凱冠。
歡迎來電咨詢
深圳市凱冠企業管理咨詢有限公司
聯系人:陳小姐
聯系方式:0755-28377534/13322932440
QQ:7191838
郵箱:szkaiguan@163.com
? 用人單位由于生產經營需要,經與工會和勞動者協商后可以延長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得超過一小時;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保障勞動者身體健康的條件下延長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超過三小時,但是每月不得超過三十六小時。
? 用人單位應當保證勞動者每周至少休息一日。
? 實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度的企業﹐在綜知計算周期內﹐如果勞動者的實際工作時間總數超過該周期的法定標準工作時間總數﹐超過部份應視為廷長時間。如果在整個綜合計算周期內的實際工作時間總數不超過該周期的法定標準工作時間總數﹐只是該綜合計算周期內的某一具體日﹙或周﹑或月﹑或季﹚超過法定標準工作時間﹐其超過部份不應視為延長工作時間。
? 依據《勞動法》第四十四條規定﹐休息日安排勞動者加班工作的﹐應首先補休﹐不能補休時﹐則應支付不低于工資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資報酬。補休時間應等同于加班時間。法定休假日安排勞動者加班工作的﹐應另外支付不低于工資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資報酬﹐一般不安排補休。
最佳運作指引
相關鏈接
? 公司是否保存完整而真實的工人工作時間記錄?
? 公司采取何種方式記錄工作時間,工人上班或加班,是否可以不記錄工作時間?
? 工人是否每周至少休息一天?工人是否有合理的工間休息時間?
? 公司是否根據法規的規定計算和支付工人的加班工資?
? 工人在一個以上的崗位工作是否分別記錄工作時間?
? 工人是否需要將工作帶出工廠工作而不用記錄工作時間?
? 工人是否需要完成“定額”而加班工作,但不用記錄工作時間?
? 公司是否申請綜合計算工時制或不定時工作制,并合理安排工人休息?
? 公司是否濫用綜合計算工時制、不定時工作制或集體談判協議?
? 經常性加班的存在意味著基本需求工資的支付不足,這將在下一節
SA8000與《勞動法》(八)
薪酬
SA8000
勞動法
? 公司應保證在一標準工作周內所付工資至少達到法定或行業最低工資標準幷總能滿足員工基本需要,以及提供一些可隨意支配的收入。
? 公司應保證不因懲戒目的而扣減工資,幷應保證定期向員工清楚詳細地列明工資、待遇構成;公司還應保證工資、待遇與所有適用法律完全相符。工資、待遇應用現金或支票,以方便員工的形式支付。
? 公司應保證不采取純勞務性質的和約安排或虛假的學徒工制度以規避涉及勞動和社會保障條例的適用法律所規定的對員工應盡的義務。
? 國家實行最低工資保障制度。用人單位支付勞動者的工資不得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
? 在勞動合同中,雙方當事人約定的勞動者在未完成勞動定額或承包任務的情況下,用人單位可低于最低工資標準支付勞動者工資的條款不具有法律效力。
? 勞動者與用人單位形成或建立勞動關系后,試用、熟練、見習期間,在法定工作時間內提供了正常勞動,其所在的用人單位應當支付其不低于最低工資標準的工資。
? 工資應當以貨幣形式按月支付給勞動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的工資。
? 非因勞動者原因造成單位停工、停產在一個工資支付周期內的,用人單位應按勞動合同規定的標準支付勞動者工資。超過一個工資支付周期的,若勞動者提供了正常勞動,則支付給勞動者的勞動報酬不得低于當地的最低工資標準;若勞動者沒有提供正常勞動,應按國家有關規定辦理。
最佳運作指引
? 公司是否提供完整而真實的工資數據?是記件工資制還是計時工資制?
? 工人標準工作時間的工資是否達到當地最低工資標準,并能滿足工人的需要?
? 公司是否支付每年10天的法定假期工資?
? 公司的臨時工、學徒工、試用工的期限多長,他們的工資如何計算和發放?
? 公司是否為女工提供至少90天的有薪產假?
? 公司是否為工人辦理社會保險,包括工傷、養老、醫療、生育和失業保險?
? 公司是否按時發放工資,是否發生過拖欠工資的現象?
? 公司是否有長時間的停工待料現象,公司如何計算停工待料工資?
? 如果工人違反廠規,工廠是否采用扣減工資作為懲罰?
? 工廠是否及時與工人簽訂勞動合同,而且工人可以保留一份勞動合同?
? 工人是否收到工資清單,是否明白工資的計算方法,能否檢查并核算本人工資?
? 辭工和被解雇工人工資如何發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