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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體安全
1.周邊環境:
工廠入口在哪里?在工廠入口采用了何種安全控制裝置以監視人員和車輛的出入?廠方采用了什么程序維護工廠入口安全?
2.上鎖:
工廠關閉時,如何確保門窗已鎖好?負責人是誰?
3.貨物儲存:
廠方如何在倉庫中區分外銷和內銷貨物?廠方如何限制危險貨物的進入?負責人是誰?采用何種安全機制?(屏障?閉路電視?警衛?其它)誰有權接觸不同類型的貨物和進入不同的區域?
4.包裝和裝貨:
① 廠方如何確保未獲授權人員不會進入包裝和裝貨區域?負責人是誰?采用何種安全機制?(如:警衛檢查;閉路電視監控;封鎖和隔離區域等)如果由警衛負責,警衛何時在崗?哪類員工可以進入這些區域?有任何記錄嗎?
② 裝貨期間,如何維護裝貨區域周邊的安全?采用何種機制?負責人是誰?
5.閉路電視系統維護:
如果使用了閉路電視,誰負責監視攝像機所監控的區域?發現不當行為時應執行哪些程序?錄像帶保存多久?負責人是誰?誰負責設備的維護?設備存放在哪兒?誰可以進入此區域?此區域安全嗎?
6.警報系統維護:
如果使用警報,誰擁有警報密碼?誰可以進入設備存放的區域?如何保障此區域的安全?有人闖入時應執行哪些程序?
7.鑰匙追蹤:
誰擁有工廠的鑰匙?發放一套新鑰匙的程序是什么?有登記鑰匙所有人的記錄嗎?
8.私人或訪客車輛停放:
員工或訪客可以停放車輛嗎?是否有指定的停車場所?誰負責監控停車區域?有核查未獲授權車輛的措施嗎?所有事故都作記錄了嗎?如果進行了記錄,記錄存放在哪里?記錄保存多久?誰負責保存這些文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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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入控制
1.員工:
給新員工制作的步驟是什么?中應包括哪些信息?誰制作和控制的發放?有不同出入權限的不同類型員工的外觀有何不同?哪種允許員工進入限制區域?收回已離職員工件、廠房出入和設備使用權限(、鑰匙卡等)的程序是什么?
2.訪客出入控制:
訪客進入工廠的程序是什么?訪客應出示何種類型照片?訪客應通過哪些出入口進入工廠?誰負責確認訪客可以進入經過批準的區域?訪客登記表上記錄了哪些信息?記錄保存多久,存放在何處? 誰有權接觸并負責發放和收回訪客證?對于未能出示帶照片的訪客應采取何種措施? 訪客進入工廠后受到監控嗎?負責人是誰?訪客到達后應通知誰?哪類訪客需要密切監督?工廠的哪些區域嚴禁訪客單獨出入?
3.核查未獲授權個人:
核查未獲授權人員或未有佩戴的訪客的步驟是什么?工作人員要做什么?管理人員和警衛要做什么?工廠的哪些區域受到限制?改善安全薄弱的地方,應采取什么程序?
4.員工出入控制:
如何核查進入員工?(如:警衛檢查、刷卡、鑰匙密碼等)如何決定區域的進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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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序安全
1.裝貨程序:
裝貨的安全措施是什么?誰負責監督裝貨的過程?如何檢查集裝箱?評估價集裝箱的標準是什么?負責人是誰?發現異常時的處理程序是什么?
2.貨物追蹤程序:
工廠如何確保貨物及時運送到港口或集運商處?不同的情況有不同的程序嗎?負責人是誰?有記錄嗎?記錄存放在哪兒,保存多久?發現異常時的處理程序是什么?
3.貨物查驗程序:
① 按照貨運文件清點產品的程序是什么?負責人是誰?如何進行記錄?出現異常或差異時的處理程序是什么?
② 檢查所有發貨是否已正確加貼標簽、標識、稱重、清點和記錄的程序是什么?負責人是誰?
4.封條查驗程序:
查驗封條的程序是什么?負責人是誰?如何進行記錄?發現異常時的處理程序是什么?
5.禁止卡車司機參與裝貨:
裝貨期間卡車司機應遵循什么原則?誰負責確保卡車司機沒有參與裝貨?
6.非法活動檢查程序:
歡迎來電咨詢
深圳市凱冠企業管理咨詢有限公司
聯系人:陳小姐
聯系方式:0755-28377534/13322932440
QQ:71918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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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人單位由于生產經營需要,經與工會和勞動者協商后可以延長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得超過一小時;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保障勞動者身體健康的條件下延長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超過三小時,但是每月不得超過三十六小時。
? 用人單位應當保證勞動者每周至少休息一日。
? 實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度的企業﹐在綜知計算周期內﹐如果勞動者的實際工作時間總數超過該周期的法定標準工作時間總數﹐超過部份應視為廷長時間。如果在整個綜合計算周期內的實際工作時間總數不超過該周期的法定標準工作時間總數﹐只是該綜合計算周期內的某一具體日﹙或周﹑或月﹑或季﹚超過法定標準工作時間﹐其超過部份不應視為延長工作時間。
? 依據《勞動法》第四十四條規定﹐休息日安排勞動者加班工作的﹐應首先補休﹐不能補休時﹐則應支付不低于工資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資報酬。補休時間應等同于加班時間。法定休假日安排勞動者加班工作的﹐應另外支付不低于工資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資報酬﹐一般不安排補休。
最佳運作指引
相關鏈接
? 公司是否保存完整而真實的工人工作時間記錄?
? 公司采取何種方式記錄工作時間,工人上班或加班,是否可以不記錄工作時間?
? 工人是否每周至少休息一天?工人是否有合理的工間休息時間?
? 公司是否根據法規的規定計算和支付工人的加班工資?
? 工人在一個以上的崗位工作是否分別記錄工作時間?
? 工人是否需要將工作帶出工廠工作而不用記錄工作時間?
? 工人是否需要完成“定額”而加班工作,但不用記錄工作時間?
? 公司是否申請綜合計算工時制或不定時工作制,并合理安排工人休息?
? 公司是否濫用綜合計算工時制、不定時工作制或集體談判協議?
? 經常性加班的存在意味著基本需求工資的支付不足,這將在下一節
SA8000與《勞動法》(八)
薪酬
SA8000
勞動法
? 公司應保證在一標準工作周內所付工資至少達到法定或行業最低工資標準幷總能滿足員工基本需要,以及提供一些可隨意支配的收入。
? 公司應保證不因懲戒目的而扣減工資,幷應保證定期向員工清楚詳細地列明工資、待遇構成;公司還應保證工資、待遇與所有適用法律完全相符。工資、待遇應用現金或支票,以方便員工的形式支付。
? 公司應保證不采取純勞務性質的和約安排或虛假的學徒工制度以規避涉及勞動和社會保障條例的適用法律所規定的對員工應盡的義務。
? 國家實行最低工資保障制度。用人單位支付勞動者的工資不得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
? 在勞動合同中,雙方當事人約定的勞動者在未完成勞動定額或承包任務的情況下,用人單位可低于最低工資標準支付勞動者工資的條款不具有法律效力。
? 勞動者與用人單位形成或建立勞動關系后,試用、熟練、見習期間,在法定工作時間內提供了正常勞動,其所在的用人單位應當支付其不低于最低工資標準的工資。
? 工資應當以貨幣形式按月支付給勞動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的工資。
? 非因勞動者原因造成單位停工、停產在一個工資支付周期內的,用人單位應按勞動合同規定的標準支付勞動者工資。超過一個工資支付周期的,若勞動者提供了正常勞動,則支付給勞動者的勞動報酬不得低于當地的最低工資標準;若勞動者沒有提供正常勞動,應按國家有關規定辦理。
最佳運作指引
? 公司是否提供完整而真實的工資數據?是記件工資制還是計時工資制?
? 工人標準工作時間的工資是否達到當地最低工資標準,并能滿足工人的需要?
? 公司是否支付每年10天的法定假期工資?
? 公司的臨時工、學徒工、試用工的期限多長,他們的工資如何計算和發放?
? 公司是否為女工提供至少90天的有薪產假?
? 公司是否為工人辦理社會保險,包括工傷、養老、醫療、生育和失業保險?
? 公司是否按時發放工資,是否發生過拖欠工資的現象?
? 公司是否有長時間的停工待料現象,公司如何計算停工待料工資?
? 如果工人違反廠規,工廠是否采用扣減工資作為懲罰?
? 工廠是否及時與工人簽訂勞動合同,而且工人可以保留一份勞動合同?
? 工人是否收到工資清單,是否明白工資的計算方法,能否檢查并核算本人工資?
? 辭工和被解雇工人工資如何發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