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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KV導電手套 高壓防靜電服配套用高壓導電屏蔽手套
帶電作業用屏蔽手套
1基本概念
1. 1術語
1.1. 1屏蔽手套
用均勻分布的電材料和纖維材料等制成的服裝,穿戴后,使處在高電場中的人體外表各部位形成一個等電位屏蔽面,防護人體免受高壓電場及電磁波的影響。
成套屏蔽服裝包括:上衣、褲子、帽子、手套、短襪、鞋子及其相應的連接線和連接頭。
1.1. 2分流連接線及連接頭
安置在衣、褲、襪、帽、手套等接縫處,能承擔衣服中的主要電流通路,并能保證良好電氣連接的金屬軟線叫分流連接線。
在分流連接線的外露端頭處,為使衣、襪、褲、帽、手套等從電氣上牢固地連接成一體的連接裝置叫連接頭。
1.1.3等電位連線
等電位作業時,使屏蔽服與高壓帶電體形成等電位的連接軟導線,叫等電位連線.,此線端部附有連接夾頭。
1.1.4鞋子
內外層具有良好導電性能的材料制成的鞋。為帶電作業專用鞋。
1.1. 5屏蔽效率
屏蔽效率是衡量屏蔽服衣料屏蔽性能的一項相對指標,用SE表示。
屏蔽放率系沒有屏蔽時接收極上的電壓(Uref)與經屏蔽后接收極上的電壓(U)比值的分貝值,即SE=20lgUref/UdB。
1.1. 6衣料電阻
衣料表面一個環形面積內的直流電阻值。此環形面大小是直徑114mm圓面積減去直徑為44mm的圓面積之差值.此電阻值可反映導電材料的好壞和導電材料網狀交叉點接觸電阻的大小,它是衡量屏蔽服衣料導電性能的一項重要指標。
1.1. 7整套衣服載流容量
屏蔽服裝各部件連接成整體后,在衣服任意兩個最遠端之間,通過某一工頻電流值并經過一定熱穩定時間后,衣服上任何點局部溫升為規定限值時的這一電流即為整套衣服載流容量。它是衡量B型及C型屏蔽服的一項綜合指標。
1.2總的說明
屏蔽服應有較好的屏蔽性能、較低的電阻、適當的載流容量、一定的阻燃性及較好的服用性能。
屏蔽服各部件應經過兩個可卸的連接頭進行可靠的電氣連接,應保證連接頭在工作過程中不得脫開。
屏蔽服根據其使用條件的不同,可分為A、B、C三種類型:
凡衣料屏蔽產率高、載流容量較小的,叫A型屏蔽服;
凡有適當屏蔽產率而載流容量較大的,叫B型屏蔽服;
凡屏蔽產率高而載流容量又較大的,叫C型屏蔽服。
2技術要求
2. 1衣料技術要求
2.1. 1屏蔽效率
按GB6568.2-86《帶電作業用屏蔽服試驗方法》中1.1條方法試驗,A型、C型衣料屏蔽效率不得小于40dB,B型衣料屏蔽放率不得小于30 dB。
2.1.2衣料電阻
按照GB6568.2中1.2條方法試驗,新的屏蔽服衣料電阻不得大于800MΩ。
2.1.3衣料熔斷電流
按照GB6568.2中1.3條方法試驗,A型屏蔽服衣料熔斷電流不得小于5A、B型及C型屏蔽服衣料熔斷電流不得小于30A。
2.1.4耐電火花
衣料應具有一定的耐電火花的能力,在充電電容產生的高頻火電廠花放電時而不燒損,僅炭化而無明火蔓延。
按照GB6568.2中1.4條的方法,經過耐電火花試驗2min以后,衣料炭化破壞面積不得大于300mm2
2.1.5耐燃
衣料與明火接觸或與電火花接觸時,必須能夠阻止明火的的蔓延,并有良好阻燃性能。
按照GB6568.2中1.5條方法試驗,試樣的炭長不得大于300mm,燒壞面積不得大于100 cm2,且燒壞面不得擴散試樣的邊緣。
2.1.6耐洗滌
要確保在多次洗滌后,衣料的電氣和耐燃性能無明顯的降低。
按照GB6568.2中1.6條方法試驗,衣料損壞面積仍不大于100 cm2;A型屏蔽服衣料熔斷電流仍不小于5A,屏蔽放率不得低于30dB;B型屏蔽服衣料熔斷電流仍不小于30A,屏蔽產率不得低于28 dB,C型屏蔽服衣料熔斷電流仍不小于30A,屏蔽效率不得低于30 dB。
2.1.7耐汗蝕
人體汗液對屏蔽服中的導電材料有一定的腐蝕作用。按照GB6568.2中1.7條的方法,分別進行3次耐酸性汗蝕和耐堿性汗蝕試驗,分別檢測衣料電阻值均不得大于1Ω.
2.1.8耐磨
衣服必須耐磨損,使衣服具有一定的耐用價值,按照 GB6568.2中1.8條的方法,經500次磨擦試驗后,衣料電阻不得大于1Ω;A型和C型屏蔽服認料屏蔽效率不得低于30 dB,B型屏蔽服認料屏蔽效率不得低于28 dB。
2.1.9透氣性能
衣料應具有較大的透氣量,以達到穿戴者舒適的目的。
按照GB6568.2中1.9條的方法試驗,透過衣料的空氣流量不得小于25L/ m2.s。
2.1.10斷裂強度和斷裂伸長率
按照GB6568.2中1.10條方法試驗,對導電纖維類衣料而言,衣料的經向斷裂強度不得小于343N,緯向斷裂強度不得小于294N經、緯向斷裂伸長率均不得小于10%;對導電涂層類衣料而言,衣料的經向斷裂強度不得小于245N,緯向斷裂強度不得小于245N,經、緯向斷裂伸長率均不得小于10%。
2.2成品技術要求
2.2. 1上衣、褲子
為了確保整套屏蔽服的電阻不大于規定值,按照GB6568.2中2.1條的方法,分別測量上衣及褲子任意兩個最遠端之間的電阻均不得大于15Ω.
2.2.2手套、短襪
按照GB6568.2中2.2條的方法,分別測量手套及短襪的電阻均不得大于15Ω.
2.2.3鞋子
按照GB6568.2中2.3條的方法,測量鞋子的電阻不得大于500Ω.
2.2.4帽子
帽子必須通過屏蔽效應試驗,帽子的屏蔽效應試驗在整套衣服的屏蔽性能試驗中一起進行.
帽子的保護蓋舌和外伸邊沿必須確保人體外露產位(如面部)不產生不舒適感,并應確保在最高使用電壓的情況下,人體外露部位的表面場強不得大于240KV/M.
必須確保帽子和上衣之間的電氣連接良好.
2.2.5整套屏蔽(上衣、褲子、手套、短襪子、帽子、鞋子)
對屏蔽服膝部、臀部、肘部及手掌等易損部位,可用雙層衣料適當加強,以提高整套屏蔽服的耐用性能。
為保證整套屏蔽服的電阻和屏蔽性能符合本標準規定,應對組裝好的整套屏蔽服進行試驗檢查。按照GB6568.2中2.4條的方法,進行整套衣服的電阻試驗。檢查整套屏蔽服各最遠端點之間的電阻值均不得大于20Ω.
分別按照GB6568.2中2.5、2.6條的方法,進行整套屏蔽服的屏蔽性能試驗。在規定的使用電壓等級下,檢查衣服內胸前、背后處以及帽內頭頂處等三個部位的體表場強均不得大于15KV/m,檢查人體外露部位(如面部)的體表局部場強不得大于240KV/m;檢查屏蔽服內流經人體的電流不得大于50UA。
按照GB6568.2中2.7條的方法,進行整套服的通流容量試驗,對屏蔽服通以規定的工頻電流,并經一定時間的熱穩定以后,檢查屏蔽服任何部位的溫升不得超過50℃。
2.2.6分流連接線及連接頭
為了保證整套屏蔽服有較套的通流容量和較小的電阻,在上衣、褲子、手套、短襪、帽子等適當部位,應安放分流連接線。對B、C型屏蔽服每路分流連接線的截面積應不小于4 mm2
,對A型屏蔽服每路分流接線的截面積就不小于1 mm2,并應具有適當的機械強度,使其不易折斷。上衣、褲子等均應有兩路獨立的分流連接線及連接頭通道。
衣、褲、帽、手套、短襪等各部件均應有兩個接頭。如果手套與上衣之間或短襪之間能夠通過衣料直接接觸而使其在電氣上導通的話,可以分別只裝配一個連接頭。
3屏蔽服號型
3.1上衣、褲子號型
根據GB1335-81《服裝號型系列》的有關規定,上衣和褲子均選用5.3系列.
根據GB2668-81《男女單服上衣規格系列》和GB2669-81《男女單長褲規格系列》,選用上衣(包括上、下連裝)的號型有165號/94型,170號/97型,175號/100型,180號/103型,185事情/106型等五種;選用褲子的號型有165/79型,170號/82型,175號/85型,180號/88型,185號/91型等五種。
3.2帽子、手套和短襪號型
3.2.1帽子號型
根據穿戴者的頭圍周長,選用57,58,59,60,61CM等五種號型。
3.2.2手套號型
選用大中號兩種號型.
3. 3鞋子號型
按照全國統一號規格,選用25,26,27,28CM等四種鞋號;鞋子寬度均選用Ⅲ型.
3.4棉服號型
根據GB1335-81有關規定,棉上衣和棉褲均選用5.3系列.棉上衣的規格選用165號/100型,170號/103型,175號/106型,180號/109型,185號/112型等五種號型;棉褲的規格選用165號/82型,170號/85型,175號/88型,180號/91型,185號/94型等五種號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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