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5月2日,《國務院關于同意重慶市調整部分行政區劃的批復》
[5] (國函[2014]58號):一、同意撤銷
璧山縣,設立重慶市璧山區,以原璧山縣的行政區域為璧山區的行政區域,璧山區人民政府駐璧城街道解放路44號。二、同意撤銷
銅梁縣,設立重慶市銅梁區,以原銅梁縣的行政區域為銅梁區的行政區域,銅梁區人民政府駐巴川街道龍都路50號。
◎2015年4月28日,《國務院關于同意重慶市調整部分行政區劃的批復》(國函[2015]74號):一、同意撤銷潼南縣,設立重慶市潼南區,以原潼南縣的行政區域為潼南區的行政區域,潼南區人民zf駐桂林街道興潼大道108號。二、同意撤銷榮昌縣,設立重慶市榮昌區,以原榮昌縣的行政區域為榮昌區的行政區域,榮昌區人民zf駐昌元街道人民路2號。
◎2014年1月3日,重慶市政府(渝府[2014]1號)批復同意九龍坡區調整石橋鋪街道行政區域范圍,增設二郎街道;調整華巖鎮、中梁山街道行政區域范圍。調整后,九龍坡區共轄19個鎮、街道,其中鎮11個、街道8個。
◎2014年4月30日,重慶市政府(渝府[2014]25號)批復同意
奉節縣撤銷永安鎮;調整白帝鎮、朱衣鎮行政區域范圍;設立夔門街道、魚復街道和永安街道。調整后,奉節縣轄3個街道、18個鎮、11個鄉。
◎2014年8月19日,重慶市政府(渝府[2014]53號)批復同意
墊江縣撤銷長龍鄉,設立長龍鎮;撤銷黃沙鄉,設立黃沙鎮。調整后,墊江縣共轄2個鄉、23個鎮。
◎2014年8月19日,重慶市政府(渝府[2014]52號)批復同意城口縣撤銷東安鄉,設立東安鎮;撤銷咸宜鄉,設立咸宜鎮;撤銷高楠鄉,設立高楠鎮。調整后,城口縣共轄13個鄉、10個鎮、2個街道。
◎2014年9月11日,重慶市政府(渝府[2014]58號)批復同意銅梁區撤銷蒲呂鎮,設立蒲呂街道。調整后,銅梁區共轄24個鎮、4個街道。
◎2014年9月19日,重慶市政府(渝府[2014]60號)同意梁平縣人民政府駐地由梁山街道人民東路25號遷至梁山街道桂西路6號。
◎2014年9月25日,重慶市政府(渝府[2014]61號)批復同意墊江縣撤銷桂溪鎮,設立桂陽街道、桂溪街道。
◎2014年10月30日,重慶市政府(渝府[2014]73號)批復同意酉陽土家族苗族自治縣撤銷桃花源鎮,設立桃花源街道、鐘多街道。
◎2014年11月25日,重慶市政府(渝府[2014]80號)批復同意江津區調整幾江街道、德感街道行政區域范圍,將德感街道圣泉社區劃歸幾江街道管轄;調整四面山鎮行政區域范圍,將四面村、銀巖村、四面場社區劃出;調整柏林鎮行政區域范圍,將青堰村劃出;設立四屏鎮。
◎2014年11月25日,重慶市政府(渝府[2014]81號)批復同意忠縣撤銷忠州鎮,調整新生鎮行政區域范圍,設立忠州街道、白公街道。
◎2014年12月30日,重慶市政府(渝府[2014]91號)批復同意南川區撤銷木涼鄉,設立木涼鎮。調整后,南川區轄3個街道、17個鎮、14個鄉。
◎2014年12月30日,重慶市政府(渝府[2014]92號)批復同意大足區撤銷雙路鎮、通橋鎮、智鳳鎮。設立雙路街道、通橋街道、智鳳街道。調整后,大足區轄6個街道、21個鎮。
◎2017年7月13日,重慶市人民政府正式簽發《重慶市人民政府關于撤銷忠縣烏楊鎮、新生鎮設立烏楊街道、新生街道的批復》(渝府〔2017〕31號),批復:同意撤銷烏楊鎮,設立烏楊街道。烏楊街道行政區域為原烏楊鎮行政區域,街道辦事處駐玲瓏路18號(原烏楊鎮人民政府駐地)。同意撤銷新生鎮,設立新生街道。新生街道行政區域為原新生鎮行政區域,街道辦事處駐新生場1號(原新生鎮人民政府駐地)。
[8]
◎2017年8月3日,重慶市人民政府正式簽發《重慶市人民政府關于江津區部分街道行政區劃調整的批復》(渝府〔2017〕35號),批復:
一、同意調整幾江街道行政區域范圍
調整后,幾江街道轄11個社區、1個村,即四牌坊社區、大什字社區、小什字社區、通泰門社區、得勝社區、小西門社區、大西門社區、三五三九廠社區、城南社區、南門社區、橋南社區、五舉村。街道辦事處駐濱江大道中段60號。
二、同意調整德感街道行政區域范圍
調整后,德感街道轄12個社區、2個村,即篆山坪社區、臨峰社區、楊林社區、長沖社區、牌坊社區、東方紅社區、重濰社區、蘭港社區、高橋溪社區、重磷社區、草壩社區、南華社區、和愛村、紅豆村。街道辦事處駐德感正街93號。
三、同意調整雙福街道行政區域范圍
調整后,雙福街道轄8個社區,即陽坪社區、黑林社區、雙溪社區、怡云社區、高滸社區、三界社區、津福社區、破石社區。街道辦事處駐雙鳳路88號。
四、同意增設圣泉街道
圣泉街道轄6個社區、2個村,即原幾江街道圣泉社區、三五三三廠社區,原德感街道中渡社區、三河村、陡石村,原雙福街道長嶺社區、土堡社區、享堂社區。街道辦事處駐濱江新城學堂路1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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