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吊籃懸掛部分是整體吊籃的承重部分,是由升降可調的前后支架和三段可拆開的橫梁和配重塊組成。工作時,工作鋼絲繩和安全鋼絲繩懸掛于橫梁的前端,電動吊籃的工作平臺通過提升機沿鋼絲繩上下移動。
在這一承重鏈上,工作平臺和提升機的重量之和約300kg,加上工作人員和物料總重約600kg。這個受力點就落在兩根直徑16mm的銷軸之上。這兩根直徑16mm的銷軸承載工作平臺的重量不存在問題。而依靠提升機升降的φ8.3的鋼絲繩固定在懸掛機構的前橫梁前端的一根直徑φ18mm的銷軸上。這個直徑18mm的銷軸處于承重鏈的上方,它的直徑大于工作平臺的銷軸是合理的。但是,就是這個固定在懸掛橫梁上的掛架卻用一條普通的M14的螺栓支撐著,顯然這個受力點的強度是有問題的。
再從承重鏈往前看,前橫梁坐落在懸掛機構的前支架上。而前支架的馬鞍和前橫梁的連接是兩條M14的螺栓。前支架升降部分的支撐還是靠兩條M14的螺栓支撐。前橫梁和前支架的各兩條M14的螺栓如果能均勻受力,在電動吊籃的整個受力鏈上也不存在問題。但受到加工精度的限制,此兩處的螺栓實際受力也只是M14一條螺栓所承受的載荷。
如此,可以看出電動吊籃受力鏈上各承重點銷軸的尺寸直徑就是:提升機與工作平臺靠φ16銷軸;鋼絲繩與吊籃的連接靠φ18銷軸;前支架與前橫梁的連接是M14螺栓;前橫梁與前支架連接是M14螺栓;前支架的升降支撐鏈上各承重點的銷軸直徑不是十分合理。由于杠桿的作用,實際上前橫梁和前支架連接處所承受的載荷遠大于其它幾個受力點。所以,電動吊籃的受力鏈上各承重點的強度應該再慎重考慮。這一問題希望得到業內人士和有關專家的注意,使我國的電動吊籃產業能有更科學更經濟的發展。
1、工程吊籃夜間施工時,施工現場應有足夠照明,應做好作業人員、安全裝置、電氣箱及鋼絲繩、生命繩的防潮、防水和防腐蝕等防護措施。
2、提供作用的電源必須是380V,三相五線制接地電源。
3、建造物或 構筑物頂面支承懸掛機構處的承載強度不得低于1500千克每平方米。如懸掛機構由頂面預埋件承受時,預埋件安全系數不得小于3。
4、距高壓線10M范圍內嚴禁使用吊籃。
5、施工范圍下方如有道路或通道時,必須在吊籃下方設置警線或安全廊,并設置明顯警戒標志和配備安全監督人員。
6、電動吊籃升空作業范圍內應清除各種突出的或障礙物,固定突出物或轉角處應設置明顯警示標志,施工期間嚴禁開啟外開窗戶。
7、在雷暴雨、大霧、大雪及風速大于10.8m/s(相當于陣風6級)的惡劣氣候環境下,嚴禁吊籃升空作業。 聯系電話139692808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