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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如何對閑置過的吊籃進行安全檢查呢?主要內容有:
一、電動吊籃的懸吊平臺、懸吊掛機是主要受力構件。我們需要檢查懸吊平臺、懸吊掛機構是否出現永久變形,焊縫是否出現裂紋;另外還要檢查懸掛機構,看看懸掛結構是否安裝可靠穩妥,配重是否符合要求;構件接裝連接處緊固件是否失落或松動。
二、鋼絲繩了,我們需要看看鋼絲繩是否嚴重銹蝕,是否松股、扭結或嚴重斷絲,鋼絲繩夾緊是否正確可靠;安全鎖動作是否靈活。
三、運行計件動作是否正;減速箱及傳動裝置是否按要求加注或更換潤滑油,是否運行受阻現象,是否異常噪音、電機發熱或冒煙、焦味產生;是否按要求裝妥限位塊和鋼絲繩重錘。
四、電氣控制系統動作是否靈活,開鎖及閉鎖功能是否正常;升、降(包括手動滑降)運行是否正常,電磁制動器間隙是否符合要求。
建筑吊籃的安全操作標準為:
(1)建筑吊籃操作人員必須是經安全教育和特種作業技能操作培訓、考核合格并取得有效資質方可上崗操作;建筑吊籃必須指定專人操作,嚴禁未經培訓人員或未經主管人員同意擅自操作。
(2)嚴禁建筑吊籃超載作業。
(3)操作人員作業時應佩帶安全帽、安全帶,安全帶上的自鎖扣應扣在單獨牢固固定在建(構)物上方的懸掛生命繩上。
(4)操作人員酒后、過度疲勞或情緒異常時不得上崗作業。
(5)雙機提升的建筑吊籃必須有二名以上操作人員進行作業,嚴禁單人升空作業。
(6)操作人員不得穿著硬底鞋、塑料底鞋、拖鞋或其他易滑的鞋子進行作業,作業時嚴禁在懸吊平臺內使用梯、凳、擱板等攀高工具和在懸吊平臺外另設吊具進行作業。
(7)操作人員必須在地面進出建筑電動吊籃,不得在空中攀緣窗戶進出建筑吊籃,嚴禁在懸空狀態下從一懸吊平臺攀入另一懸吊平臺。
(8)正常施工時,建筑吊籃內載荷應盡量保持均勻;懸吊平臺兩側應防止傾斜,最大傾斜角≤8°;嚴禁用作起重機具運輸進行頻繁升降。
(9)建筑電動吊籃升空作業范圍內應清除各種突出物或障礙物,固定突出物或轉角處應設置明顯警示標志,施工期間嚴禁開啟外開窗戶。
(10)懸吊平臺在升降運行中,應保持鋼絲繩垂直狀態,鋼絲繩不得有折彎,籠起和沾附沙漿雜物,嚴禁在升降中使用安全鎖制動或進行施工作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