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導讀:目前,國外的城市污水處理項目主要采用BOT(建設--轉讓)、BT(建設-轉讓)、DBO(設計-建設-)等投資。本文以BOT和DBO為例,介紹這些在國外的應用情況。
不同投資在國外污水處理廠的應用
BOT投資
BOT是由土耳其厄扎爾在20世紀80年代提出的。這種投資和很早就存在。20世紀以來,美國的一些橋梁、運河和電站就是以這種進行建設的,舉世聞名的蘇伊士運河也是由私人投資建設的。
BOT有利于發展家積極利用企業資金推進基礎設施建設,從而財政的資金投入,引進先進的理念,城市基礎設施建設滯后的狀況。
為解決基礎設施建設問題,柬埔寨頒布實施私有化電力法,通過BOT等私有化柬埔寨的水電資源地區通過BOT吸引民間投資建設高速鐵路。
上世紀80年代以來,拉智利、阿根廷,亞洲的菲律賓、馬來西亞等一些紛紛采用BOT希臘雅典的新、以色列卡邁、葡萄牙塔古斯大橋、英國利物浦輕軌鐵路、河內候機樓等工程都是運用BOT投資修建的。
采用BOT建設污水處理廠有利于工程投資,加快城市基礎設施建設的步伐,污水處理廠的運行水平。由于城市污水處理廠BOT的特許經營期一般為30年,項目總投資較大,因此在整個特許權協議期限內存在著較高的風險,應采取風險回避、風險轉移等措施加以規避、防范。
DBO投資
土木工程師協會(FIDIC)在2008年秋天推出了FIDIC《設計、建造及運行項目合同條件》,這本合同條件將一種新的項目DBO呈現在我們面前。
上世紀80年代初期,以承包工程項目占據了工程建設市場的80%以上。到了上世紀90年代,設計建造及EPC交鑰匙呈現逐步上升的趨勢。到2005年,在美國設計建造所占比重已經和平分秋色了,近年來已經超過了與此同時,正通過實踐逐漸人們的視野另一種新dbo。
美國、歐洲、中東以及我國天津、和澳門等地區,都開始在不同領域采用DBO。即對于投資或金融組織的項目,由總承包商既做設計又做建造,并在建成后若干年內負責。由于具有單一責任和功能保證的特點,DBO特別適合于污水處理廠這樣的成套裝置的建設。
作為一種通行的項目建設,DBO是支撐污水處理服務專業化的典型,在污水處理領域被廣泛應用。澳門污水處理項目就成功地采用了DBO。澳門污水項目為3年試運行期以及兩年建設期共5年合同。通過招標選擇DBO的實施者,被選者需具有豐富的技術能力、建設能力和運行能力。
2007年12月9日,得利滿(Degremont)與阿聯酋棕櫚島水務公司簽訂了總價值達8億美元的合同這是得利滿歷的金額合同dbo。
合同將為阿聯酋迪拜的朱美拉高爾夫球莊園房地產項目設計、建造和一個污水處理及回用工程,并提供為期10年的運行服務。合同還包括安裝、運行一個橫跨近40公里的水網,用于連接污水、分配項目由棕櫚島水務公司進行,并由澳大利亞麥格理進行資金援助及項目執行。
近年來,DBO在國外,包括發達、發展家和地區,開始應用,而且發展勢頭很快。從十幾年前開始在市場上試行DBO,到2008年FIDIC推出金皮書,以及近一些發展家的市場趨勢,我們都可以看到DBO的發展前景。從DBO建設的特點來看,它更適用于污水處理廠這樣的公共基礎設施的建設,是一種更、更科學的建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