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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吊籃上必須裝有安全鎖,并在吊籃平臺懸掛處增設一根與提升機構上使用的相同型號的安全鋼絲繩,每根安全鋼絲繩上必須裝有不能自動復位的安全鎖。
(2)安全鎖應能使吊籃平臺在下滑速度大于25m/min時動作,并在不超出100mm的距離內停住。安全鎖的動作要靈敏,工作要可靠,并需經嚴格的檢驗和試驗,不合格的產品不準裝配和出廠。安全鎖必須在有效期內使用,超期必須由專業廠檢測合格后方可使用。
(3)必要時吊籃上須有防傾斜裝置。
(4)吊籃上宜設超載保護裝置。
1、吊籃操作人員必須是經過培訓,考核合格后取得有效證明方可上崗操作。吊籃必須指定人員操作,嚴禁未經培訓人員或未經主管人員同意擅自操作吊籃。
2、作業人員作業時佩戴安全帽和安全帶,安全帶上的自動鎖扣應扣在單獨牢固固定在建(構)筑物上的懸掛生命繩上。
3、作業人員酒后、過度疲勞功情緒異常時不得上崗作業。
4、雙機提升的吊籃必須有二名以上人員進行操作作業,嚴禁單人升空作業。
5、作業人員不得穿著硬底鞋、塑料底鞋、拖鞋或其它滑的鞋子進行作業,作業時嚴禁在懸吊平臺內使用梯、簦、擱板等攀高工具和在懸吊平臺外另設吊具進行作業。
6、作業人員必須在地面進出吊籃,不得在空中攀緣窗戶進出吊籃,嚴禁在懸空狀態下從一懸吊平臺攀入另一懸吊平臺。聯系電話186783876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