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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保險經紀公司審批要求 保險經紀牌照辦理條件流程 杜杜:I88-II57-9122
[全國]保險經紀企業注冊要求 保險經紀資質審批要求規定 杜杜:I88-II57-9122
大智慧阿思達克通訊社2月13日訊,大智慧通訊社周四(13日)從保監會獲悉,保監會連續批復了三家保險經紀公司設立,分別是前海世紀保險經紀有限公司、前海民太安保險經紀有限公司和中誠華峰保險經紀有限公司。根據保監會公布的《保險中介市場2012年報告》顯示,截止2012年底,我國保險經紀機構已達434家,實現保費收入421.06億元,其中產險保費收入340.23億元,壽險保費收入64.99億元,再保險保費收入15.84億元。不過全國存在有41家無業務,機構占比達9%。
為了建立一個權責分明、管理科學的內部管理體制,根據《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規定和現代保險經紀企業的要求,保險經紀公司要建立組織架構
(一)權利機構:股東會
(二)執行機構:董事會
(三)經營管理機構:總經理、各職能部門
(四)監督機構:監事
申請籌建保險經紀公司,申請人應向中國保監會提交下列材料:
(一)籌建申請報告;
(二)籌建可行性報告,包括市場情況分析、公司發展思路、近三年的業務發展計劃和盈利情況預測等;
(三)公司框架,包括資本金、股權結構或出資比例、組織機構等;
(四)籌建方案;
(五)籌建人員名單及身份證復印件;
(六)籌建負責人簡歷及其親筆署名的無違法犯罪記錄和其他不良記錄的聲明;
(七)法律、行政法規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
保險經紀公司籌建負責人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一)具有大專以上學歷;
(二)具有保險經紀或相關工作經歷;
(三)無違法犯罪記錄或其他不良記錄。
經批準開業的保險經紀公司應按規定領取《經營保險經紀業務許可證》:
(一)開業申請報告;
(二)公司章程;
(三)內部管理制度,包括組織框架、決策程序、業務、財務和人事制度等;
(四)高級管理人員送審材料;
(五)員工名冊、員工《資格證書》復印件和身份證復印件;
(六)股東名冊、法人股東營業執照復印件及加蓋股東單位財務印章的最近三年財務報表
(七)會計師事務所出具的驗資報告、資本金入帳原始憑證復印件;
(八)計算機軟、硬件配備情況;
(九)營業場所使用權或所有權的證明文件;
(十)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批準的《企業名稱預先核準通知書》;
(十一)中國保監會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
保險經紀公司可以以有限責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形式設立。中國保監會自收到符合要求的籌建材料之日起,在三十天內書面通知申請人是否受理。依法拒絕受理的,應說明理由;依法予以受理的,依據本規定進行審查,自收到材料之日起六個月內向籌建申請人做出是否批準籌建的決定,書面通知申請人;不批準籌建的,應說明理由。
經中國保監會批準籌建保險經紀公司的,應當成立籌備組,并于批準之日起六個月內完成籌建工作;逾期未完成籌建工作或未達到開業標準的,原批準文件自動失效。保險經紀公司在籌建期內不得從事任何保險經紀活動。
保險經紀公司應嚴格遵守中國保監會制定的許可證管理制度。申領或換發《許可證》后應在中國保監會指定的報紙上予以公告。 保險經紀公司成立后無正當理由超過六個月未開業的,或者開業后自行停業連續六個月以上的,中國保監會可吊銷其《許可證》。 《許可證》有效期三年,保險經紀公司應在有效期滿六十天前向中國保監會申請換發《許可證》。申請公司有嚴重違法違規行為的,中國保監會可拒絕為其換發《許可證》;未獲得中國保監會換發的《許可證》的,不得繼續經營保險經紀業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