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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此修訂的主要變化如下:
1)修改了生產企業分類涉及的質量信息類別和生產企業分類原則要求,以及生產企業分類在認證模式選擇中的應用;
2)修改了型式試驗方案的內容和要求;
3)修改了“獲證后監督檢查的頻次、人日、內容”的表述方式,修改了監督方式要求;
4)新增兩類燈具關鍵元器件和兩類LED控制裝置關鍵元器件;
5)修正燈具和控制裝置產品的“接地連續性”的例行檢驗和確認檢驗操作方法;
本次《細則》公布后,相關單位在開展照明電器強制性產品認證時應按此要求執行。此次修訂無需換發新CCC證書。
特此通知。
附件:CQC-C1001-2014 CCC強制性認證實施細則 照明電器.pdf
中國產品認證網唐懷信0571-858607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