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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安商標注冊加急 商標注冊備案 商標注冊多少錢
2011年,商標局收到的駁回復審申請為55,298件。
駁回復審是指商標申請過程中,商標局認為該商標的注冊申請違反了《商標法》的相關規定或者存在近似商標在先申請,從而駁回該商標,不予審查。
根據《商標法》第三十二條的規定,商標駁回后,商標申請人可以自收到駁回通知書之日起十五日內,向商標評審委員會提出復審申請。
一般來說,如果商標駁回有兩種理由,絕對駁回理由與在先商標近似駁回理由,對于前者,不建議做駁回復審,對于后者,則應根據商標的具體情況進行判斷后,再做出是否駁回復審。
為絕對駁回理由,不建議申請駁回復審;如果商標駁回為相對駁回,根據商標審查標準,就商標是否近似做出判斷,從而決定是否申請駁回復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