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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并購(德國收購)包括兼并和收購兩層含義、兩種方式。國際上習慣將兼并和收購合在一起使用,統稱為M&A,在我國稱為并購。即企業之間的兼并與收購行為,是企業法人在平等自愿、等價有償基礎上,以一定的經濟方式取得其他法人產權的行為,是企業進行資本運作和經營的一種主要形式。企業并購主要包括公司合并、資產收購、股權收購三種形式。歡迎光臨公司官網http://www.zhongdebinggou.de
一般來說,企業并購都要先后經歷前期準備、方案設計、談判簽約和接管整合等4個階段。
1.前期準備階段。企業根據其發展戰略的需要制定并購策略,初步設計出擬并購的目標企業輪廓,如所屬行業、資產規模、生產能力、技術水平、市場占有率等等,據此進行目標企業的市場搜尋,捕捉并購對象,并對可供選擇的目標企業初步進行比較。
2.方案設計階段。根據對并購對象的評價結果、并購的有關限定條件(如支付成本和支付方式等)以及對目標企業的并購意圖,進行各方面的分析評價,設計出相應的并購方案,對并購范圍、并購程序、支付成本、支付方式、融資方式、稅務安排、會計處理等進行籌劃。
3.談判簽約階段。通過分析、甄選、修改并購方案,最后確定具體可行的并購實施方案,并以此為核心內容制作收購建議書或意向書,作為與對方進行談判的基礎。若并購設計方案將買賣雙方利益拉得很近,則雙方可能進入談判簽約階段;反之,若并購設計方案遠離對方各自期望目標,則會遭到拒絕,需要對方案進行修改完善或尋找新的并購目標。
4.接管與整合階段。雙方簽約后,應辦理相關的接管手續并在業務、人員、技術等方面對目標企業進行整合。并購后的整合是企業并購程序的最后環節,也是決定并購是否成功的關鍵環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