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州今是廣告字,廣告牌制作工程公司
字牌是戶外的重要廣告展示形式,通過字牌的展示,就能夠清楚的看到商家的基本信息和服務方向,對自己也是一種提示作用,字牌廣告制作服務于字牌展示行業,但是在字牌廣告制作過程中總是會出現一些法律糾紛,也是很苦惱的事情,下面今是廣告對字牌廣告制作合同的介紹:
甲方: 合同編號:鄭州今是照明標識有限公司電話:0371-66532793 , 13183007300 ,13203800617QQ:97406883,97406886
乙方: 簽訂日期:
鑒于:
1、乙方對本協議項下的戶外廣告牌擁有所有權,并具有戶外廣告牌建設、制作和安裝的經營資格和施工能力,具有發布戶外廣告資質等相關權利。
2、甲、乙雙方同意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下稱“廣告法”)中有關法律規定達成以下協議。
第一條 協議范圍
本協議的范圍為有關甲方委托乙方在特定區域發布戶外廣告的所有事宜,包括戶外廣告發布的審批、戶外廣告畫面的設計、制作及安裝、維護和監測以及其他有關事宜。
第二條 協議有效期
本協議自雙方簽訂之日起生效,至戶外廣告第一次發布之日起的 年后終止。
第三條 價款及其支付
廣告費為 元/年,自第一次廣告發布之日起開始計算,前述廣告費包括以下事項的費用在內:
1、廣告位租金及一切廣告審批、設計、制作、安裝費;
2、廣告構架維修費用(包括每年一次替構架噴防銹油)
3、照明所需電費
4、廣告牌每年免費安裝/更換畫面 次的費用
5、廣告牌每年 次畫面清潔費、畫面破損的修復費
6、廣告牌保險費
廣告費的支付方式和時間:
第四條:廣告發布位置、地址
具體地址為 。廣告架結構為鋼架結構,設計抗風能力為九級。
第五條:廣告的設計、制作
1、廣告內容由甲方提供,乙方按照甲方的創意進行設計,經甲方定稿后乙方不得再隨意改動。
2、乙方必須以書面向甲方提供準確之構架尺寸及所需畫面物料尺寸和見光尺寸,經甲方確認后開始制作。如日后發現乙方所提供的尺寸與實際尺寸不符,乙方必須按原來提供之尺寸改造廣告牌構架。
3、廣告畫面材質為 ,電腦噴繪精度 , 米距離效果清晰, 年內不褪色、不破損。
4、該路牌廣告為電腦噴繪加射燈;白天展示為電腦噴繪,夜晚為電腦噴繪外加照明(射燈)。照明時間為:冬季 ,夏季
5、除第一次發布時的設計、制作外,乙方每年還可根據甲方要求免費提供畫面設計、制作 次。
第六條 廣告的報批
1、戶外審批手續由乙方辦理,方應根據需要向乙方交付報批所需文件;
2、廣告畫面內容應由乙方先予打出小樣交甲方查閱,同意后由乙方交有關部門審批備案。乙方必須于于合理時間內完成報批。如因乙方原因導致廣告發布部被批準后取消,則乙方須承擔一切因此引起之經濟損失及責任,甲方有權終止本合同及索取賠償。
第七條 廣告的發布
1、合同期內,乙方應保證廣告牌在每天指定亮燈時間內準時獲得供電及亮燈。如有不亮燈或亮燈不足情況,則甲方有權選擇:1)乙方需按沒有亮燈或亮燈不足的總天數在廣告發布期滿后免費補還,2)在下一期廣告費中按比例扣除受影響租期之租金,3)退還相應天數之租金。
2、乙方在合同期內(簽署當日前已豎立之廣告媒體除外)不得承接建設于甲方廣告媒體同一地點正面、上方、下方200米范圍內位置的任何廣告。如有其他物體或建筑物于廣告正前方長期豎立阻擋該廣告任何部份,則甲方有權提早終止合同,
3、未得甲方同意,乙方不得轉移廣告牌的位置,否則甲方有權提早終止合同。
4、甲方擁有在合同期內按照第五條之規定更換廣告畫面的權利,安裝費用由乙方承擔。超過第五條規定的次數的,乙方可收取安裝費。
第八條 廣告的監測
1、甲方有權監測廣告發布情況。
2、乙方于廣告發布后五天內提交完成報告(包括日、夜、遠、近照片)
3、乙方應在每月第5個工作日前向甲方提供上個月廣告每日發布情況的報告,報告應附有廣告正常發布的白天和夜晚的照片各一張,若發生過不正常發布的情形,應加上不正常發布的照片。
第九條 戶外廣告的維護
1、乙方負責對廣告牌進行日常維護,以確保廣告媒體的完好和廣告的正常發布,使廣告牌保持完整清潔,效果美觀。修復時間:畫面一般損毀,在3個工作日內完成;畫面嚴重損毀,在5個工作日內完成。
2、若遇廣告不能正常發布,乙方應在48小時內排除障礙,并將修復情況通報甲方。
第十條 協議的變更和終止
1、經雙方協商一致,可以通過簽訂書面的補充協議的方式對本協議作補充和修改,包括提前終止本協議。甲方因經營狀況調整可提前終止本協議,但應提前二個月告知乙方。
2、出現不合同所述的終止事項,終止合同一事在甲方以書面通知乙方后即生效。乙方并必須于合同終止后立即按比例退還廣告費。
3、本協議終止時,甲方在同等條件下有優先續約的權利。
第十一條 違約責任
1、乙方下列行為構成嚴重違約:
1)乙方在"鑒于"條款中關于戶外廣告媒體的權屬、乙方的資格和能力的陳述存在虛假。
2)乙方未按約履行本協議規定的義務,造成廣告不能發布或逾期發布達一個月以上的;
2、乙方嚴重違約,甲方有權選擇終止本協議或者要求對方繼續履行,并有權要求乙方賠償因此造成的所有損失。
3、若甲方根據本條規定選擇終止協議,乙方應該根據該廣告牌廣告發布期間的有效期剩余時間,按比例地退還甲方為此支付的費用(計算方法為:未發布期間廣告發布費用=未發布天數×媒體租金÷365)以及該筆費用的利息;
本條所稱所有損失包括但不限于:雙方完全履行本協議甲方可以預期得到但由于乙方違約而沒有得到的合理利潤。
4、甲方嚴重違約,乙方有權選擇終止本協議,并有權要求甲方賠償因此造成的所有損失。
5、甲、乙雙方任何一方在本協議所規定的情況下違約,無論是否造成對方損失,均應向對方支付合同總價款10%的違約金。如該違約金所造成的損失不足以補充損失方的損失,受損一方有權向對方追索賠償金。
6、在出現違約情況時,盡管有違約責任之承擔,雙方仍應本著相互諒解的態度進行友好協商,以做好善后事宜。
第十二條 爭議解決
1、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協商解決。
2、雙方就本協議的解釋或履行發生爭議,雙方協商解決,云南墻體廣告,協商不成則任何一方可將爭議提交甲方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訴訟解決。
第十三條 其他
1、乙方設計完成的廣告著作權歸甲方所有。
2、本合約無論出于任何原因而終止,乙方須自行承擔費用將廣告畫面拆除。
3、本合同正本及合同附件,各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授權代表: 授權代表:
傳真: 傳真:電話: 電話:鄭州今是照明標識有限公司電話:0371-66532793 , 13183007300 ,13203800617QQ:97406883,974068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