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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嚴格按照 中華人民共和國計量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標準化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
特種勞動防護用品生產許可證實施細則 EHSY西域品質提供的高空作業一般注意事項
1、擔任高處作業人員必須身體健康。患有精神病、癲癇病及經醫師鑒定患有高血壓、心臟病等不宜從事高處作業病癥的人員,不準參加高處作業。凡發現工作人員有飲酒、精神不振時,禁止登高作業。
2、高處作業均須先搭建腳手架或采取防止墜落措施,方可進行。
3、在壩頂、陡坡、屋頂、懸崖、桿塔、吊橋以及其他危險的邊沿進行工作,臨空一面應裝設安全網或防護欄桿,否則,工作人員須使用安全帶。
4、在沒有腳手架或者在沒有欄桿的腳手架上工作,高度超過1.5m時,必須使用安全帶或采取其他可靠的安全措施。
5、安全帶在使用前應進行檢查,并應定期(每隔6個月)進行靜荷重試驗;試驗荷重為225kg,試驗時間為5min,試驗后檢查是否有變形、破裂等情況,并做好試驗記錄。不合格的安全帶應及時處理。
6、安全帶的掛鉤或繩子應掛在結實牢固的構件上,或專為掛安全帶用的鋼絲繩上。禁止掛在移動或不牢固的物件上。
7、高處作業應一律使用工具袋,較大的工具應用繩拴在牢固的構件上,不準隨便亂放,以防止從高空墜落發生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