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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一般規定
1.1 變壓器排油注氮滅火裝置投入使用時,應具備以下文件,并應有電子備份檔案,永久儲存:
a) 驗收合格文件;
b) 調試記錄;
c) 健全的管理、維護制度;
d) 系統工作流程圖和操作規程;
e) 系統及主要組件的使用、維護說明書;
f) 系統維護檢查記錄表;
g) 值班守則和運行日志。
1.2 變壓器排油注氮滅火裝置應由經過專門培訓,并經考試合格的專人負責系統的維護管理。
2 維護管理
2.1 每日應對報警控制柜的運行情況進行檢查,及時處理報警信息,并按附錄E填寫“系統運行日登記表”。
2.2 定期進行以下檢查,并按附錄F填寫“維護檢查記錄表”。
2.2.1 每周對排油管、注氮管、法蘭、排氣旋塞進行一次外觀檢查。
2.2.2 每月對系統及所有組件進行一次外觀檢查。
2.3 每年(或配合變壓器年檢時)應對排油注氮消防系統進行全面檢查并進行模擬試驗,并按附錄G填寫“年度檢查記錄表”。檢查及模擬試驗應符合下列規定:
2.3.1 在模擬試驗以前,應關閉排油連接閥、注氮隔離閥以及消防柜檢修閥;
2.3.2 在模擬試驗以前,應鎖止隔離排油閥啟動裝置和氮氣釋放閥啟動裝置;
2.3.3 檢查排油管、注氮管、法蘭、排氣旋塞及密封件,當有老化或損壞現象時應予以更換;
2.3.4 檢查管道、支架和緊固件,當有老化或損壞現象時應予以更換;
2.3.5 模擬排油動作試驗;
2.3.6 模擬注氮動作試驗;
2.3.7 將系統處于自動狀態,模擬“防爆、防火自動啟動”需要的條件,試驗防爆、防火自動啟動;
2.3.8 將系統處于自動狀態,模擬“防火、滅火自動啟動”需要的條件,試驗防火、滅火自動啟動;
2.3.9 將系統處于自動狀態,模擬手動啟動;
2.3.10 將系統處于手動狀態,模擬手動啟動;
2.3.11 試驗完畢,將所有閥門和接線恢復原狀。
2.4 氮氣瓶內儲存壓力不得低于設計壓力的90%。
2.5 檢查和試驗變壓器排油注氮滅火裝置中所發現的問題應及時整改,對損壞或不合格的部件應立即更換,經復檢合格后應使系統恢復正常狀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