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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什么是工傷?
工傷是指企業職工在生產或工作中的負傷,由于執行日常生產、工作或企業行政臨時指定或同意的工作,從事緊急情況下雖未經企業行政指定但對企業有利的工作,以及從事發明或技術改進工作而負傷者,均為因工負傷。
2、企業沒有參加工傷保險,職工是否可以按國家規定享受有關待遇?
根據《廣東省工傷保險條例》第二條及第五十五條規定,用人單位依照本條例規定應當參加工傷保險但未參加的,或者未依法繳納工傷保險費的,由勞動保障行政部門責令改正;職工發生工傷的,由該用人單位按照本條例規定的工傷保險待遇項目和標準向職工支付費用。
3、哪些企業、單位和人員應當參加工傷保險?
《廣東省工傷保險條例》第二條規定,我省行政區域內的各類企業、個體工商戶、民辦非企業單位、國家機關、社會團體及事業單位(以下稱用人單位)應當為與之建立勞動關系的職工或者雇工(以下稱職工)繳納工傷保險費。國家機關公務員、財政全額撥款的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工作人員的社會工傷保險辦法另行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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