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梯數值化交付的責任主體涉及多個環節的參與方,具體責任劃分需結合電梯的建設、安裝、使用管理等階段的法律法規和技術要求。根據搜索結果,責任主體主要包括以下幾類:
1. 建設單位(新梯交付階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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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信與監控設施安裝:新安裝的電梯在交付使用前,建設單位需完成電梯轎廂的通信網絡覆蓋、機房溫度調節器安裝,以及公眾聚集場所和住宅小區電梯的視頻監控設施和故障監測系統安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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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術資料移交:建設單位需在工程竣工驗收后,將電梯相關資料(如設計文件、產品質量證明等)移交城建檔案管理機構,并向電梯所有權人或使用單位移交技術資料和鑰匙
2. 施工單位(安裝、改造、修理階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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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術資料與系統交付:電梯安裝、改造或重大修理完成后,施工單位需將電梯及隨附技術資料移交給所有權人或其委托的使用單位,并確保交付前電梯不被擅自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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數字化系統配套:若涉及遠程監測系統、視頻監控等數字化設施,施工單位需確保其符合標準(如數據保存30日以上)并通過監督檢驗
3. 電梯使用單位(運營管理階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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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常管理與數據維護:使用單位(如物業公司或受托方)需負責電梯安全技術檔案管理,包括運行數據、故障記錄、維保記錄等,并確保通信信號覆蓋、監控設施正常運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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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急與數據對接:需配合物聯網平臺數據交互,如應急處置平臺、維保平臺的數據接入,并定期開展應急演練
4. 制造單位與第三方技術服務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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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術標準與數據支持:制造單位需提供電梯終身質量跟蹤服務,開放數據接口協議,支持遠程監測和故障預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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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方平臺責任:若涉及第三方檢驗檢測或物聯網服務企業,需確保數據格式、傳輸安全符合標準(如《智慧電梯 數據規范》)
5. 監管與協調主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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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部門:市場監管部門負責監督使用登記和定期檢驗,住建部門督促建設工程質量,通信管理部門協調信號覆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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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業協會:推動行業標準制定(如電梯物聯網標準),促進行業數據互聯互通
總結
電梯數值化交付是多方協作的過程,核心責任主體為建設單位、施工單位和使用單位,分別對應交付前的硬件與數據配套、施工合規性、運營期的數據維護。制造單位、第三方技術方及監管部門則提供技術支持和監督保障。具體責任需結合地方條例(如湖北、泰州等地規定)及合同約定進一步細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