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凡經確定的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的企業所得稅稅率由本來的25%降為15%,相當于在本來基礎上降低了40%(詳見08年1月起實施的《企業所得稅法》二十八條)接連三年,三年期滿之后能夠申請復審通過后可繼續享用三年稅收優惠。(如年納稅100萬,申報經過當年,即可享用減免40萬的優惠三年就可減免120萬稅收六年則減免240萬);
2、經確定的高新技術企業可憑批準文件和《高新技術企業確定證書》辦理享用國家、省、市有關優惠政策,更容易取得國家、省、市各級的科研經費支撐和財政撥款;高新技術企業稱謂將會是眾多政策性如資金扶持等的一個根本門檻。
3、高新技術企業的確定將有效地提高企業的科技研制管理水平,重視科技研制,提高企業核心競爭力不但能為企業在市場競爭中提供有力的資質而且還能極大地提高企業品牌形象,無論是做廣告宣傳還是做產品招投標工程都是有非常大的協助力的。
4、高新技術企業不僅能減免企業所得稅,對于任何企業來說都是一個難得的國家級的資質認證,對于依靠科技立身的企業來說更是不可或缺的硬招牌,其品牌影響力僅次于名牌產品、馳名商標、國家免檢類產品的。